綠色債券
                                    GREEN BONDS

                                    綠色債券是指任何將所得資金專門用于資助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項目或為這些項目進行再融資的債券工具。相比于普通債券,綠色債券主要在四個方面具有特殊性: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綠色項目的評估與選擇程序、募集資金的跟蹤管理以及要求出具相關年度報告等。

                                     

                                    2017年3月,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關于支持綠色債券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證監會系統單位應當加強政策支持和引導,建立審核綠色通道,適用“即報即審”政策,提升企業發行綠色公司債券的便利性。同月,交易商協會正式發布《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指引》,在參考借鑒綠色債券原則(GBP)等國內外綠色債券實踐的基礎上,立足銀行間市場實際,明確了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四大核心機制,包括資金用途、遴選機制、專戶管理、信息披露,并鼓勵做市機構在二級市場開展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做市業務,提高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市場流動性。

                                     

                                    2017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專項債券發行指引》,鼓勵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發行PPP項目專項債券,重點支持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傳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的項目。

                                     

                                    2017年6月,人民銀行、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七部委印發《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建立包括江西省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貴州省貴安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瑪依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廣東省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內的五省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旨在構建區域性綠色金融體系運行模式,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調結構、轉方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區域經濟增長模式向綠色轉型。

                                     

                                    2017年10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銀監局、央行營管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構建首都綠色金融體系的實施辦法》,明確提出加快構建基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上市公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碳金融等在內的綠色金融體系,是首都金融發展的戰略方向,是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重要支撐。

                                     

                                    2017年12月,人民銀行與證監會聯合發布《綠色債券評估認證行為指引(暫行)》,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落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發展綠色金融,對于規范發展綠色債券市場、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亚洲一区在线曰日韩在线_一个人www在线观看高清_综合图片亚洲网友自拍三区_337p日本欧洲亚洲大胆精品